| 福州市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SD3FZ20260717D001 | 晋安区鼓山镇鼓山1号别墅小区1—54栋开采山石,破坏鼓山风景区山体植被、破坏生态,破坏面积约3000平方米,已向晋安区自然资源局(2个多月前)、生态环境部门(半个月前)、应急管理局及12345热线等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 | 晋安区 | 生态 | 2026年7月17日,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城综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1.该房屋于2021年通过市资规局危房改建审批。因周边边坡存在崩塌隐患,为确保危房改建安全推进,业主于2024年委托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评估认为房前边坡出现开裂和地面沉降,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2.晋安区资规局原则上同意业主自行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项治理,但业主在未完成治理设计方案等情况下便提前违规施工。 3.经晋安区资规局套叠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红线核实,被举报地点不在鼓山风景区红线范围内,为国有建设用地。 4.晋安区资规局曾于7月6日向诉求人作出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目前该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之前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及12345热线收到投诉后,均已受理并按时答复。 |
部分属实 | 监督指导鼓山1号别墅小区1-54号业主严格按程序开展地灾隐患治理和边坡复绿工作。 | 1.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已通知业主停止施工,并要求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资规局已督促业主完善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履行相关施工报备手续,按规范要求开展施工作业。 3.晋安区鼓山镇政府联合资规局、城综局、建设局督促做好工程建设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边坡治理及审批的房屋设计方案施工,做到文明规范施工。 4.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岚山社区积极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维护安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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