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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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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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五期改扩建项目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288号思嘉工业园 |
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街288号思嘉工业园。 改扩建内容及规模:取消原智能化仓库建设,在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新增水性涂层生产线2条、植绒生产线2条、印刷生产线1条、裱处生产线1条,取消原20t/h生物质气化锅炉建设,改设16.67t/h生物质气化锅炉。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二、运营期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涂层、印刷以及裱处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收集通过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植绒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排放;生物质气化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SNCR+SCR脱硝”处理后,通过新增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25m。 3、噪声: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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